温馨提示

出租人依法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资格并与承租人

发表于:2013-12-17 08:54:56  878 次关注

出租人依法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资格并与承租人
事人另有约定外应作如下解释出租人依法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资格并与承租人订立汽车租赁合同的汽车租赁企业。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车辆租赁合同使用租赁车辆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
 
车辆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责任的第三方。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所有能满足承租人使用要求的、技术状况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租金承租方为获得承租车辆使用权及
 
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
出租人依法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资格并与承租人
 
路费缴纥凭证、车船税纥、年检标等。驾驶员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应持有与所租用车辆类别相符的有效驾驶证人员。车辆损失租赁车辆的丢失、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车辆附件的丢失和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财
 
产损失。一、租赁车辆状况详见车辆交接单二、租赁车辆使用期限及租金承租人因需要向出租人承租车辆车型车号租金标准为元天、元月、元季度、元年付款方式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出租人向承租
 
人提供司机按每人每天元收取司机服务费将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当承租人结算租赁费用时应预留元的违章待查金在查询结算后的天确认无交通违章记录后返
出租人依法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资格并与承租人






您可能还关心的3个问题,请点击:海南租车手续 海南租车价格表 海南租车疑问解答